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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京教职成【20216号文通知精神,开展第十二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请各分工会按照通知要求推荐1名“首都市民学习之星

推荐时间:4月29日前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申报邮箱:gonghui@bigc.edu.cn。

联系人:闫朝  

联系电话:1080

请各分工会报送电子版;同时加盖分工会所属分党委或直属党支部公章后,报送纸制版。

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二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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